银屑病发能报公务员么 银屑病可以考事业单位吗
报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对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警察公务员的报考条件如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事业。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符合所公布职位要求的生源地条件。
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报考人民警察的要求包括身高和体重要求。 男性报考者身高需在70米以上,女性报考者身高需在60米以上。 报考者需身体健康,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裸眼视力需达到0以上。 对于年龄的要求,大多数情况下报考者需在25岁以下。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0以上。男性身高在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考公安警察需要的条件如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根据我省实际,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基础上,我省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身体条件放宽为:身高,男性不低于66米,女性不低于58米;裸眼视力,本科生为6(0.4)以上、大专和中专生为8(0.6)以上。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此类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请问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中第三条说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不能,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你好,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按照体检要求,一般性的理解就是绝症和传染性强的疾病不能通过体检,其他一般是没有问题的。有些地方不会脱衣检查,只是一般性的询问你是否有既往病史。这是说一般情况,但是各地都有自己的执行标准,这个谁都说不好。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纹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嗅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8,报考基层监狱机关信息化管理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0(含);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个人认为你应该是可以的,而且白癜风其实现在很多都能治愈。
有银屑病能不能报考上海市劳教局公务员?
劳教局算是警察序列的吧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癫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第四条纹身,不合格。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十九条规定: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莎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呵呵,都是要重新检查的,除了你说的还包括血压、色觉、血液、B超、X光透视,心电图等,还有你有没有纹身,如果有赶快去洗了,有纹身就不合格。
银屑病公务员体检能通过吗?
1、不能。根据查询《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三条规定显示,“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所以银屑病只要有就不可以报考,不管轻重。
2、有规定~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3、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嗅觉迟钝,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公务员入职体检项目:血常规:检查血常规可以发现是否贫血,血液病和肝、脾的病变。尿常规:一般肾脏病变早期可以通过检查尿液发现,也是肾脏或尿路疾病的第一个指征。
4、不能是白癜风,银屑病等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根据查询我国人民政府官网得知,截止2023年4月12日为止,我国公务员报名体检时对于皮肤病的要求是,不能是白癜风,银屑病等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5、牛皮癣又称银屑病,是一种常见的慢性炎症性皮肤病,具有顽固性和复发性的特点。有牛皮癣公务员体检不会受影响的。
银屑病不在脸上能考警察吗
不能。根据查询《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三条规定显示,“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所以银屑病只要有就不可以报考,不管轻重。
第十二条: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第十三条: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第十四条:纹身者不能录用。
能报考。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报考狱警。牛皮癣是不传染的,是能报考狱警的。狱警是人民警察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从事监狱管理、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等工作,工作地点常在偏远的监狱。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国考警察体检标准如下:公务员警察体检标准是不可有纹身、有色盲、色弱等眼部疾病的不合格等等。单侧裸眼视力需高于或等于8,单眼矫正后的视力需高于或等于0。有色盲、色弱等眼部疾病的不合格。不可有纹身。
不能录用。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看规定似乎不行了,不过检查不可能这么严的吧。现在都是门面功夫,你的疤又是可以去的掉的,做一下皮肤就可以了。